食品安全管理办法
《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管理》
1. 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的有关法规,提高食品卫生和防犯意识。
2. 每日工作之前必须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、物品进行检查。发现问题、不安全及有可疑之处时,必须立即报告直接上级,待处理完善之后方可使用设备和物品。
3. 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、工具指定专人管理,在使用之前必须严格按照《操作程序和标准必须》进行清洗、消毒,严格防止有毒物质和微生物进入生产流程。
4. 食品原料验收、领用时指定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《采购目录》的标准进行检验并作记录,严格防止不合格的原料进入生产流程。
5. 食品生产、储藏、搬运和销售过程中,必须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的要求操作。
6. 食品生产、储藏、搬运和销售过程中,必须做到生熟分开,并防止交叉污染。
7. 食品生产、储藏、搬运和销售过程中,发现食品被污染或变质时必须做清倒处理,严禁使其进入下一流程。
8. 生产、搬运和销售直接人口的食品时,必须带一次性手套。
9. 餐具和盛装成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;搬运餐具和盛装成品的容器时必须加盖或加封保鲜膜,并且不叠放、不落地、带一次性手套。
10. 每日工作之后必须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、工具进行清洗、消毒,并在通风处加盖覆盖物,同时,作好防虫、防鼠工作。
11. 每日工作之后必须对本部门所剩余的物料、半成品和成品严格按照《操作程序和标准》放置在指定的地点,并做到生熟分开,作好防虫、防鼠工作。
12. 严禁非当班的生产、服务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加工、销售场地和库房。当班的生产和服务人员必须对上述情况进行阻止。
13. 加强对有毒物品的存放管理,严禁有毒物品进入餐厅和厨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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